男子武某拿玩具仿真手槍強迫陪酒女陪睡,7月24日,因涉嫌強奸罪,被移送廬陽區(qū)檢察院提請審查逮捕。
武某,合肥人,43歲。公安機關(guān)偵查顯示,今年7月,武某在某夜總會認識了陪酒女郎小寶。 7月23日晚,武某撥通小寶電話,雙方約定武某出錢500元,讓小寶陪他。隨后兩人來到大東門扎啤廣場喝酒吃飯。兩人一直吃喝至次日凌晨3時許,小寶喝醉了,武某將小寶帶回家中,意欲與其發(fā)生性關(guān)系。
小寶劇烈反抗,武某于是從衣柜抽屜里拿出一把長刀和玩具仿真手槍,威脅小寶就范,隨即對小寶實施強奸。在此過程中,小寶頭部受傷。當(dāng)日早上6時,不甘受辱的小寶到轄區(qū)刑警大隊報警,當(dāng)天武某便被抓捕歸案。
據(jù)了解,武某2004年11月曾因故意殺人罪被瑤海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去年5月才出獄。然而,武某堅稱并非強奸。“她是拿了錢自愿與我發(fā)生性關(guān)系的。 ”武某說,7月23日晚,他提出價碼500元是讓小寶陪其一整晚,包括回家過夜,小寶并未拒絕,并商定“來了先給200元,回頭再給300元小費”。他還帶著小寶去寧國路一家茶樓找朋友。
審訊中,吳某承認是自己撕碎了小寶上衣,但在回家之前,因小寶打碎朋友一瓶白酒惹怒了朋友,自己強行將喝醉的小寶拉走所致。
武某說,凌晨3時許,他帶著小寶回到家中。兩人聊了約半個小時,便發(fā)生了性關(guān)系。武某并不承認小寶額頭的傷是自己造成的。
對于拿長刀和玩具仿真槍威脅小寶一說,武某也矢口否認,表示這只是自己收藏的,當(dāng)晚小寶因好奇拿出來觀賞過。
目前,武某因涉嫌強奸罪已被移送廬陽區(qū)檢察院審查逮捕。(安徽商報 楊鵬、李會、劉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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