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衛(wèi)健委發(fā)布通知顯示,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記服務管理辦法》(簡稱新《辦法》),將于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根據(jù)規(guī)定,新《辦法》適用于雙方或一方為四川省戶籍人口,以及在四川省長期居住且持有四川省《居住證》的非四川省戶籍人口。
所謂生育登記,其內容包括夫妻雙方(公民)基本信息(含戶籍信息、居住信息、婚姻信息等)和子女信息(含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的現(xiàn)存子女)等。
四川省衛(wèi)健委官網(wǎng)截圖
相較2019年3月20日出臺的《四川省生育登記服務辦法》,新《辦法》主要修訂了四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取消了是否結婚的限制。新《辦法》取消了對登記對象是否結婚的限制條件,將生育登記的重心轉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結果上來,回歸人口監(jiān)測及生育服務本位。
二是取消了生育數(shù)量的限制。新《辦法》規(guī)定,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應辦理生育登記。
三是簡化了生育登記的要求。新《辦法》規(guī)定,網(wǎng)上辦理生育登記時,可通過相關信息系統(tǒng)調取身份證或有效證件電子證照的,不再上傳身份證明材料。
四是增加了信息共享的要求。新《辦法》增加了“婚育一件事”一次辦、生育登記信息共享、電子證照共享等內容。
四川省衛(wèi)健委回應:“生育登記”并非“上戶口”
1月30日,四川省衛(wèi)健委相關處室表示,《辦法》中所說的“生育登記”并非大眾所認為的“上戶口”,生育登記可以通過網(wǎng)上登記,主要是向群眾宣傳告知其有哪些權利、義務,也是部門對群眾基本情況的了解。
工作人員稱,生育登記并不是上戶口,辦理生育登記,是為了保證婦幼服務更好地開展,保障相關部門對當?shù)厝丝诘挠行ПO(jiān)測。《辦法》并非鼓勵不結婚生孩子,而是為了保證“未婚先孕”人群的權益,讓其進行生育登記后就享有一些婦幼保健的服務。
官方解讀
關于新《辦法》的制定背景,四川省衛(wèi)健委解讀稱,完善生育登記制度,是實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內在要求,是完善國家生育登記管理制度、健全覆蓋全人群和全生育周期的人口監(jiān)測體系的重要舉措,是強化人口服務體系建設、提升基層服務管理水平的基礎性工作。
延伸閱讀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規(guī)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yǎng)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yǎng)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