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史文清涉嫌受賄、非法持有槍支案,由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偵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浙江省寧波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寧波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史文清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史文清,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史文清利用擔任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中共江西省委常委、贛州市委書記,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史文清違反槍支管理規(guī)定,非法持有槍支,依法應當以非法持有槍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史文清一人犯數罪,依法應當數罪并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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