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絕不是社會正義的 " 軟肋 "。
去年,一則 13 歲男孩殺害 10 歲女孩的新聞,曾讓我們無比驚愕——
遼寧大連,13 歲男孩蔡某,把住在同一個小區(qū)的 10 歲女孩騙到家里,欲行不軌卻遭到激烈反抗。盛怒之下,男孩用水果刀在女孩身上亂捅一氣,女孩當場身亡,隨后男孩將其拋尸灌木叢。
因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警方對蔡某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實施 3 年收容教養(yǎng)。
刑事責任年齡,是法律天平上一個敏感的刻度。一個未成年的孩子,犯下如此殘忍的滔天罪行,這起案件曾引發(fā)了巨大的討論和爭議。
就在 13 日上午,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正式提請審議,擬作出最新規(guī)定: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
草案規(guī)定,已滿 12 周歲不滿 14 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情節(jié)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應當負刑事責任。
隨著法治的進步,法律的完善,關于未成年犯罪負刑責年齡的討論終將塵埃落定。但時過境遷,這起令人震驚的案件依然讓人 " 意難平 "。
在警方處理決定作出后,女孩家屬對蔡某某及其父母另行提起民事訴訟。今年 8 月,法院判決蔡某某父母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 128 萬余元,并在遼寧省級平面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讓人憤慨的是,蔡某某父母在訴訟中不但始終缺席,更未履行法院判決。" 若無其事 " 的下場,就是二人雙雙被司法拘留 15 日,其名下的一套房屋也將被法院拍賣,以支付被害者家屬應得的賠償。
兒子殺人,父母賴賬,這筆賬如何能賴掉!
事發(fā)當日被害女孩琪琪在小區(qū)監(jiān)控里的畫面
——判決確定的義務,決不可能賴得掉。
13 歲的男孩殺害小女孩,造成一個無辜家庭的破碎,這筆 " 債 " 無法被量化,這份悲痛難以被衡量,但損害賠償能夠被計算。父母沒有履行好自己的監(jiān)護職責,致使未成年子女傷害他人,就應該 " 代其受過 " 承擔賠償責任。
盡力彌補這一無法磨滅的傷害,這是天理人情,更是法律的規(guī)定。
法律所劃定的紅線是最低的道德標準,在案件中,這個標準被具化為給付 128 萬余元的法律義務。但就是這 " 最低標準 ",依然有人用最冷漠的方式去無視、去踐踏,以 " 賴 " 的方式去不斷刷新人們的認知底線,傷害每一份善良的感情。
這種 " 賴 ",被害人家屬不會答應,社會公眾不會答應,法律也決不會答應。我們看到法院的強制執(zhí)行程序正在有序推進,看到夫婦二人已經因為 " 賴 " 被司法拘留,看到他們的房產即將被拍賣,也看到如果他們繼續(xù) " 賴 " 下去將受到更為嚴厲的處罰。法律用剛性懲治不法之人,呵護這個社會最值得珍視的公平正義。
這讓人在憤怒之余感到一份欣慰:你不尊重法律的權威,法律就會用權威教會你如何尊重這個世界。
左:行兇男孩蔡某某被帶回公安機關 右:被害女孩琪琪
——教育子女的責任,絕不可能賴得掉。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 不管窮養(yǎng)富養(yǎng),首先得有教養(yǎng) ",為人父母者,最重要的職責就是通過言傳身教教育孩子敬畏生命,尊重他人,形成基本的善惡觀。與稚嫩的殘酷相比,蔡某某父母的不出庭、不賠償、不道歉,更讓人無法釋懷。
盡管我們無從揣測讓一名男童痛下殺手的深層原因,但其父母家教恐怕難辭其咎。
在 128 萬的判決生效后,蔡某某父母本應主動履行,這既是用行為彌補過錯,也是為子女教育的一次亡羊補牢。但他們卻拒不賠償、道歉,如此丑陋的行徑不能不讓人擔憂:家長對于善惡如此的漫不經心,對他人生命如此的冷漠無視,能否讓孩子在此事后有所反思懺悔?他們今后是否還有資格承擔起教育孩子、監(jiān)護孩子的重任?
都說孩子是父母的影子,從這個角度上看,蔡某某本人未嘗不是另一種 " 受害者 "。幸好,在父母教育瀕臨失敗之時,還有法律司法為蔡某某作出示范。既然其父母不肯做好言傳的 " 老師 ",那也不妨使其成為身教的 " 素材 "。因收容教養(yǎng)離開父母,見證這一系列違法行為的后果,對于蔡某某或許是好事。
在遠離不利影響之后的成長路上,但愿他能夠真誠悔過、學會敬畏,為自己,也為父母的失職 " 贖罪 "。
——對社會公眾的責任,絕不可能賴得掉。
面對無法挽回的傷痛,蔡某某父母理應向女孩家屬說一聲 " 對不起 "。除此之外,他們也應該向全社會說一聲 " 對不起 "。
信任的取得需要經年累月的善良,卻會毀于個別極端的例外。
我們無從得知,有多少兒童間的友誼,在本案帶來的陰影中,因為被家長禁足而中斷。我們無從得知,有多少父母拋下了苦心經營的愛好和事業(yè),只為能多擠出一點時間盯著孩子,緩解揮之不去的不安感。如果蔡某某父母的避而不見是指望靠時間帶來淡忘,那他們真是打錯了算盤。
盡管這起熱點事件會退出熱搜榜,但卻不會被輿論記憶 " 歸檔 "。想讓公眾釋然,只有在法律、公眾、被害女孩和自己兒子面前,靠真誠的痛悔彌合創(chuàng)傷。愧疚與悔恨不只是一句 " 對不起 ",而是要從其具體言行中看出一個人對世界、對他人生命起碼的尊重,這也是起碼的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