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中國之聲曾經報道:沈陽市張福安村打著農業(yè)觀光園的名號,未批先建一座占地幾百畝的私人別墅。報道后,有關部門對大院建設者趙國富處以41.8萬元罰款,相關責任者共9人受到黨政紀處分。沈陽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紀檢組張威:“建筑物的總面積,包括涼亭和辦公樓,一共13個建筑,一共4,405.1平方米,屬于非法占地,違章建設。”
然而,非法占地近1萬4000平方米的“土豪大院”,并沒有因有關部門的調查而停工,反而頂風上馬,繼續(xù)違法建設。
中國之聲近日再次報道后,相關部門到現場進行察看。經查,趙國富在《行政處罰決定書》執(zhí)行期間,確實曾經擅自修繕亭臺樓閣。沈陽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做出如下處理意見,第一,對趙國富違法建筑執(zhí)行罰沒;第二,繼續(xù)對相關部門責任人追究黨政紀責任;第三,趙國富的弟弟趙國強在張福安村擔任村黨總支書記兼村委會主任,鑒于其對違法修繕未報告、未制止,免去趙國強的村黨總支書記職務。(記者吳喆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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