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某、鄭某君、劉某利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并聽取了辯護人意見。貴陽市南明區(qū)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曹某、鄭某君、劉某利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冒充 " 老干媽 " 公司員工騙取騰訊公司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合同詐騙罪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責任。
此前報道:
貴陽警方通報:3 人偽造老干媽公司印章與騰訊簽合同 已被刑拘
貴陽市公安局雙龍分局 2020 年 7 月 1 日發(fā)布通報:近日,我局接貴陽南明老干媽風味食品有限責任公司 ( 以下簡稱 " 老干媽公司 " ) 報案稱 : 有不法人員冒充該公司名義與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tǒng)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 " 騰訊公司 " ) 簽訂合作協(xié)議,導致被騰訊公司起訴。
經我局初步查明,系犯罪嫌疑人曹某 ( 男,36 歲 ) 、劉某利 ( 女,40 歲 ) 、鄭某君 ( 女,37 歲 ) 偽造老干媽公司印章,冒充該公司市場經營部經理,與騰訊公司簽訂合作協(xié)議。其目的是為了獲取騰訊公司在推廣活動中配套贈送的網絡游戲禮包碼,之后通過互聯網倒賣非法獲取經濟利益。
目前,曹某等 3 人因涉嫌犯罪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貴陽市公安局雙龍分局
2020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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