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喝酒了,看到你們我害怕,我肯定要跑啊!”駕駛員回答。
“你喝酒可以,喝酒后為什么要騎車?”交警又問。
“我喝完酒要回家啊,回家當然要騎車,不騎車怎么回家?”駕駛員又理直氣壯地回答:“我喝酒又不犯法。”
這一幕發(fā)生在黔南獨山縣。
6月8日晚,
獨山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民警在麻萬加油站路段開展夜查酒駕行動,
20時40分許,
一輛摩托車行駛到距查緝點約20米遠處時,
駕駛人將車停在路邊后撒腿就跑。
民警沿路搜尋,
最后發(fā)現(xiàn)了躲進路邊水塘里的駕駛人。
民警發(fā)現(xiàn)駕駛人后,
勸其配合接受檢查,
可駕駛人極度不配合,
在僵持了數(shù)分鐘后,
執(zhí)勤民警只能下到塘里將駕駛人“請”上了岸。
經過對駕駛員黃某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
其體內酒精含量24mg/100ml,
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條例,
黃某某將受到記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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