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38歲的鎮(zhèn)遠市民黃婭梅,再次來到鎮(zhèn)遠縣地稅局,就自己被辭退的事討說法。據(jù)了解,18年前,在鎮(zhèn)遠縣地稅局上班的黃婭梅因生小孩未滿月而未去執(zhí)行上級交給的任務被辭退。她感覺自己太冤,反復奔走于相關單位討說法,持續(xù)至今。
哺乳期被辭退
近日,黃婭梅接受記者采訪時說,1992年,她參加了地稅局的招錄考試,次年被錄用,分配在該局羊場所上班。
1995年5月14日,黃婭梅的兒子出生。而在當年的7月11日,鎮(zhèn)遠地稅局開會決定將其辭退。
“當時,不安排我的工作,我感覺莫名其妙,后來說已經(jīng)被辭退。”黃婭梅說,奇怪的是,辭退通知是1995年8月4日下發(fā)的,但直到2012年的3月份她才知曉有這么一份通知。
辭退通知稱,1995年的5月21日,所里面安排黃婭梅到鎮(zhèn)遠縣都坪鎮(zhèn)收稅,她沒有去,屬于無故曠工,被扣上了“不服從安排”的帽子。
“看了這份通知,我感覺自己冤屈到了極點,5月21日,我孩子還沒滿月,自然是不能去上班。”黃婭梅說。
黃婭梅在展示“人干字”文件
黃婭梅提到,地稅局將她當著普通臨時工,想辭就辭掉,其實,她應該是國家干部的身份。首先,她是通過考試進入稅務系統(tǒng)的;其次,地稅局與國稅局1994年 “分家”時,她被安排在地稅局工作,其姓名也出現(xiàn)在了鎮(zhèn)遠縣人事局“人干字”的文件上。“只有干部身份,才能上‘人干字’文件。”黃婭梅說,而這份“人干字”文件,是她在去年到檔案館查詢時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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