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火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時,不能攜帶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等危險違禁品已是社會共識,但仍然有一部分旅客因攜帶上述物品被處罰。3月28日,貴鐵警方向媒體通報了一起男子攜帶西瓜刀進站乘車,被依法行政拘留的案件。
3月27日10時許,貴陽鐵路公安處
從江車站派出所接車站安檢員報稱,在一名旅客的隨身行李中發(fā)現(xiàn)兩把疑似管制刀具,請求民警前往處置。
接報后,執(zhí)勤民警立即趕往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該旅客的行李箱內有兩把長度約為40厘米的西瓜刀。民警隨即依法將他口頭傳喚到派出所接受進一步調查。
經查證得知,該旅客姓韋今年35歲,是貴州
從江縣人。韋某去年在廣東打工時,在地攤上購買了這兩把西瓜刀用來切水果,并在春節(jié)前把刀放進行李箱里乘坐私家車帶回貴州老家過年,期間沒有將行李箱打開過。
3月27日早上,韋某準備外出務工,從網上購買了一張當日10時21分由從江到肇慶東的D2803次車票打算去佛山找工作。隨后,韋某在家收拾行李時,為方便了事,直接將該未打開收拾過的行李箱帶在身邊。10時許,韋某來到從江高鐵站,在進站過安檢時,被安檢員發(fā)現(xiàn)異常,經開包檢查,當場查獲了行李箱中的這兩把西瓜刀。
經測量,韋某攜帶的兩把西瓜刀全刀均長44厘米,刀刃長33厘米,屬于明令禁止攜帶的管制器具。
最終,韋某因涉嫌非法攜帶管制器具,鐵路警方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guī)定,依法給予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同時收繳其攜帶刀具兩把。
鐵路警方提示廣大旅客,為了您和他人安全,嚴禁攜帶管制器具、易燃易爆毒害等危險物質及違禁品進站乘車。在出行乘車前請認真檢查自己的行李物品,以免因攜帶違禁物品觸犯法律受到制裁。鐵路警方也將進一步強化安檢查危督導工作,堅決將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堵在站外車下,確保鐵路運輸及旅客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