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wǎng)訊 近日,三穗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一起冒充移動工作人員拿到你的手機在網(wǎng)貸平臺貸款“刷”“臉”將賬戶上的錢轉(zhuǎn)走的盜竊案。被告人楊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案情簡介:
2021年10月到11月期間,被告人楊某某通過冒充移動公司工作人員,前后四次到兩位被害人家中以檢查寬帶、為自己好評為由,用被害人手機操作,從兩位被害人手機中的花唄、支付寶、微粒貸等貸款平臺分別貸款42000元和9700元,并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要求被害人完成刷臉識別認證,并將所貸金額轉(zhuǎn)至自己支付寶賬戶上供自己揮霍。楊某某四次都是通過同樣的手段,其中一位被害人竟絲毫沒有察覺,直到自己的愛人用自己手機提現(xiàn),才發(fā)現(xiàn)了轉(zhuǎn)賬賬單,第二天才打通報警電話。
法院審理:
三穗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用被害人手機貸款及轉(zhuǎn)賬,竊取被害人錢款,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盜竊罪,應依法懲處。被告人楊某某在歸案后,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系坦白,且自愿簽署認罪認罰具結(jié)書,依法從輕處罰;鑒于被告人楊某某及其家屬積極退賠被害人損失,并獲得被害人的諒解,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以上判決。
法官提醒:
貸款平臺是真的,但不法分子只要能操作你的手機,就能“替”你把錢貸到手,并在一次次不經(jīng)意的刷臉中,轉(zhuǎn)走你賬戶的錢。廣大群眾要提高自己的警惕性,特別是密碼、指紋、人臉識別這些敏感的操作,一定要再三確認后再操作,更不可把自己的手機完全交給他人任其“玩弄”。(吳隆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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