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9日黔東南州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35次會議通過)
(一)
決定任命周代軍同志為黔東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長;
決定免去楊秀澗同志的黔東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長職務。
(二)
任命祝顯德同志為黔東南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
(三)
決定任命:
肖高峰同志為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秘書長;
周代軍同志為黔東南州公安局局長;
袁 剛同志為黔東南州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局長;
楊仕根同志為黔東南州交通運輸局局長;
李仁窮同志為黔東南州衛(wèi)生健康局局長;
李建宇同志為黔東南州統(tǒng)計局局長;
杜賢偉同志為黔東南州醫(yī)療保障局局長;
龍穩(wěn)全同志為黔東南州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
周群一同志為黔東南州生態(tài)移民局局長。
決定免去:
龍家勝同志的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秘書長職務;
袁尚凱同志的黔東南州工業(yè)和信息化局局長職務;
楊秀澗同志的黔東南州公安局局長職務;
姜志強同志的黔東南州交通運輸局局長職務;
黃祥友同志的黔東南州衛(wèi)生健康局局長職務;
龍 濱同志的黔東南州統(tǒng)計局局長職務;
江建強同志的黔東南州醫(yī)療保障局局長職務;
王夢友同志的黔東南州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職務;
成 兵同志的黔東南州生態(tài)移民局局長職務。
黔東南州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guān)于接受陳英華同志辭去相關(guān)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1年5月19日黔東南州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35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陳英華同志的辭職申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黔東南州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辦法》的有關(guān)規(guī)定,黔東南州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5次會議決定:接受陳英華同志申請辭去黔東南州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請求。其擔任的黔東南州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相應終止。報黔東南州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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