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近日,岑鞏縣人民法院龍?zhí)锶嗣穹ㄍネ咨苹庖黄鹕唐贩抠I賣合同糾紛,平息了購房者與房開企業(yè)之間四年的紛爭。
2016年,黃某、韋某夫婦向岑鞏縣某房開公司購買一套商品房,并支付了8萬元首付款,約定尾款21萬余元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并委托房開公司辦理貸款事宜。之后,銀行遲遲未放款,房開公司也未將該情況告知黃某、韋某夫婦。
2017年,黃某、韋某根據房開公司通知辦理接房手續(xù)并裝修入住,后得知申請材料未審核通過而不能貸款。為此,黃某、韋某多次找房開公司協商未果,直到今年11月,房開公司以黃某、韋某拖欠購房尾款21萬余元為由向龍?zhí)锶嗣穹ㄍヌ崞鹪V訟。經審查案件材料,考慮該案事實清楚,法律關系簡單,法官決定將案件轉入訴前調解程序處理。經調解人員耐心細致釋法說理,最終雙方達成協議,黃某、韋某當場支付房開公司購房款60000元,并約定剩余15萬余元分期支付,雙方還向龍?zhí)锶嗣穹ㄍド暾埩怂痉ù_認。
簽署調解協議后,黃某、韋某夫婦終于松了一口氣,并連聲向法官說道:“謝謝,太感謝你們,我們夫妻當初開開心心買這套房,卻惹來了一場官司,你們幫忙解決了這個事情,結果我們很滿意,謝謝法官······”。
商品房買賣關乎購房者和房開企業(yè)的切身利益,本案的妥善化解,切實讓當事人感受到司法的高效和便捷。(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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