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wǎng)訊 為嚴厲打擊毒品犯罪,充分發(fā)揮人民法院刑事審判懲罰毒品犯罪的職能作用,加大對涉毒品犯罪的打擊力度,11月5日上午,岑鞏縣人民法院依法對一起涉販毒、洗錢案進行公開宣判,人民銀行岑鞏縣支行組織工作人員進行旁聽。
案情簡介:
1.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期間,陳某先后22次向劉某、向某等人販賣冰毒,獲得購毒款15950元;
2.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期間,劉某先后為吸毒人員代購冰毒6次,非法獲利480元;
3.2021年2月至2021年在3月期間,向某為吸毒人員代購毒品2次,非法獲利800元;
4.2020年2月期間,鄒某明知陳某販賣毒品,將自己的微信收款二維碼提供給陳某收轉(zhuǎn)毒資6次,獲得毒資4680元。
經(jīng)審理判決:
1.被告人陳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
2.被告人劉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3.被告人向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4.被告人鄒某犯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2000元;
5.毒資、違法所得繼續(xù)追繳,上繳國庫;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規(guī)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shù)量多少,都應(yīng)當追究刑事責(zé)任,予以刑事處罰。
毒品不僅摧殘吸毒者個人身體健康,更嚴重威脅社會的穩(wěn)定和發(fā)展。一直以來,岑鞏縣人民法院始終把禁毒工作擺在審判工作的重要位置,積極參與毒品犯罪綜合治理,嚴把毒品犯罪案件審判質(zhì)量關(guān),依法從嚴懲處毒品犯罪。利用線上庭審直播和線下宣傳,對涉毒品案件進行公開審理、宣判,營造禁毒宣傳良好氛圍,提高人民群眾識毒、防毒、拒毒意識。?(朱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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