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就意味著拿到了 " 貪腐免責牌 "," 平安著陸 "?未必!州扶貧辦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楊正志便是其中的典型之一。
楊正志于 1988 年 7 月參加工作,從安龍縣國土局工作員開始,先后擔任安龍縣坡腳鄉(xiāng)黨委書記、安龍縣農業(yè)局局長等職,最后成長為一名副縣級干部。2006 年 10 月,升任興仁縣副縣長,之后任州紀委派駐州農委紀檢組組長、州農委黨組成員,2012 年 5 月任州扶貧辦黨組成員、副主任,于 2013 年 12 月退休。2020 年 3 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退休 6 年之久的楊正志被州紀委州監(jiān)委立案審查調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經查,2006 年至 2011 年,楊正志任興仁縣副縣長、州紀委派駐州農委紀檢組組長、州農委黨組成員期間,違規(guī)經商辦企業(yè),其作為實際控制人以他人名義成立興仁縣某農產品精加工公司。其間,楊正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使用虛假資料為其實際控制的興仁縣某農產品精加工公司騙取國家資金共計 125.41 萬元。
楊正志既想當官又想發(fā)財,把手中的權力變?yōu)樗魅『锰幍墓ぞ,除了違規(guī)經商辦企業(yè),其還利用職務之便在物資采購、撥付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多次收受他人財物共計 20 余萬元。此外,楊正志還在興仁縣某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兼職,并違規(guī)領取報酬 4.2453 萬元。
2020 年 9 月,連同其他違紀違法問題,楊正志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退休待遇被取消;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退休進不了 " 保險箱 ",違紀違法也沒有 " 安全地帶 ",反腐敗更不存在 " 既往不咎 ",只要有違紀違法行為,即使時間再久遠都必將受到黨紀國法的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