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局指控認(rèn)為:2019年12月1日20時許,犯罪嫌疑人廖某某在黃平縣某組小路上,因感情問題與被害人李某某引發(fā)口角紛爭,后廖某某用石頭砸、打被害人頭部致其死亡,之后又將李某某踢滾下山坡后逃離現(xiàn)場。
目前,該案正在審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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