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檢察官、謝謝你們給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我出去以后一定會好好做人,不再做違法的事情了”。這是涉嫌濫伐林木罪的犯罪嫌疑人楊某亮在聽到臺江縣檢察院檢察官向其宣布取保候審決定時說的心里話。臺江縣檢察院日前依法適用羈押必要性審查,對一起涉嫌濫伐林木罪的犯罪嫌疑人楊某亮向辦案部門建議作出了取保候審決定。
2016年5月份,楊某亮以48800元錢與同村村民購買一片山林,在沒有辦理 “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以修建房子為由,雇請民工采伐了299株馬尾松。經現場勘驗及林木工程師鑒定,被砍伐的299株馬尾松折合活立木蓄積約64立方米。楊某亮主動投案后,2016年9月27日楊某亮被縣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臺江縣檢察院于2016年9月30日依法批準逮捕,于2016年11月7日臺江縣森林公安局將該案移送臺江縣檢察院審查起訴。臺江縣檢察院執(zhí)檢科在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過程中,發(fā)現犯罪嫌疑人楊某亮是主動投案自首,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在羈押期間遵守監(jiān)規(guī),服從管理,有悔罪表現。在對其家庭情況調查過程中,得知楊某亮家庭困難,家中有年邁多病的父母,長女5歲上幼兒園,妻子十月懷胎近臨產,現無人照顧。臺江縣檢察院執(zhí)檢科就案件事實和調查情況與公訴科辦案人員進行了溝通,在得知該案案件事實基本查清,證據已收集固定前提下,按照法律規(guī)定提出了變更強制措施建議函。公訴部門收到建議函后于第二日將犯罪嫌疑人楊某亮作出了取保候審決定,犯罪嫌疑人楊某亮在聽到宣布取保候審決定時,發(fā)出了開頭一幕的肺腑之言。 (楊林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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