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記者 潘光銀) 8月3日,記者在
據警方介紹,被逼到福州賣淫的少女叫小芬(化名),為
據小芬說,該婦女把她帶到福州后,第二天晚上安排她到福州火車站附近一家發(fā)廊正式“上班”,此時她才明白,“上班”就是陪客人睡覺,她死活不從。接下來,她遭到了毒打,并且被監(jiān)視起來,不準外出一步!霸趺崔k”?聰明的小芬知道如果盲目頂撞,只會是自己吃虧,她心中漸漸想出了一個主意。隨后,小芬故意裝出一副害怕、順從的樣子,還答應“接客”。第5天晚上,小芬開始接客了,嫖客是一個中年男子,小芬假裝對嫖客講自己有性病,還沒有完全治好,嫖客看見小芬說話很誠懇,相信了她的話,還對小芬的“誠實”所感動,見狀,小芬請求嫖客放她出去買藥,嫖客答應了,小芬趕緊一溜煙逃出了發(fā)廊。
小芬逃出來后,急忙撥打“110”求救,當地警方立即出動,一舉搗毀了發(fā)廊淫窩。民警將小芬送到了福州市救助站,后來,福州市救助站工作人員親自將小芬送到了貴陽市救助站,再由貴陽救助站將小芬送回
[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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