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 (山刀古)近日,榕江縣古州鎮(zhèn)財政所原所長申某因造成國有資產(chǎn)損失、挪用公款受黨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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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第100條、第127條之規(guī)定,經(jīng)2005年5月中共榕江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申某黨內(nèi)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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