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從江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了黔東南州國有資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原黨委委員、副主任吳某某涉嫌貪污、受賄罪一案,并通過官方抖音號對該案的審理進行全程直播,在線觀看人數(shù)38.1萬人次,普法宣傳效果顯著。
經(jīng)審理查明:被告人吳某某在2008年4月至2022年3月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94萬元,侵吞公共財物52.36萬元。歸案后,被告人吳某某及其家屬共計退贓現(xiàn)金236.37萬元。
鑒于被告人吳某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積極退還大部分贓款,自愿認罪,我院依法對被告人吳某某數(shù)罪并罰,判處被告人吳某某犯貪污罪,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總和刑期有期徒刑七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50萬元,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六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宣判后,被告人吳某某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法官說法:作為黨員干部應堅守廉潔底線,時刻警醒自己,一旦信仰失守、思想滑坡,只會觸碰法律紅線,引火燒身。從江縣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審判職能,將持續(xù)保持反腐敗高壓態(tài)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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