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雷山縣西江鎮(zhèn)一男子因醉酒欲讓公安民警送其回酒店謊報打架警情,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
2020 年 8 月 13 日 1 時 30 分許,楊某榮(男,29 歲,陜西省西安市人)在雷山縣西江鎮(zhèn)六號風雨橋因醉酒拉不動其朋友回酒店,于是故意編造有人打架的警情,撥打 110 報警謊稱在雷山縣西江鎮(zhèn)六號風雨橋有人打架,要求快速出警。公安民警到場后未發(fā)現現場有人打架,經詢問報警人楊某榮,其如實交待了自己為了讓警察送他回酒店,故意謊報有人打架的警情的違法事實。
楊某榮的行為涉嫌構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guī)定,被雷山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目前該楊已被送往凱里市行政拘留所執(zhí)行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報假警是會被判刑的,最高判刑 7 年。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 25 條規(guī)定,散布謠言及謊報險情、疫情、警情等,故意擾亂公共秩序,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情節(jié)惡劣、造成重大影響,將根據《刑法》第 291 條規(guī)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 3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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