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調查,2018年3月至8月期間,彭某、王某、高某等12人在“貴州廣電網絡多彩云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黎平縣敖市鎮(zhèn)戶戶用工程做干線架設與安裝等工作,該項目承包責任人蔡某林拒不支付彭某某、王某、高某某等12名民工工資,共計柒萬肆仟捌佰元整(¥74800.00元),且經黎平縣人社局責令支付后,仍不支付。2020年3月18日黎平縣勞動資源社會保障局將此案移送該局,該局治安大隊經初審,于3月26日立案偵查,10月29日將蔡某林列為網上在逃人員上網追逃,10月30日,在重慶市公安局沙坪壩分局警方的協(xié)助下,辦案民警將蔡某林抓獲歸案。
蔡某林到案后,辦案民警對犯罪嫌疑人蔡某林進行法律宣傳教育,動員其與家里聯(lián)系,主動籌集資金,盡快將拖欠農民工的工資支付給民工,爭取從寬處理。11月6日,蔡某林家屬將籌集的資金7.48 萬元交到該局治安大隊,辦案民警及時將追回的拖欠工資發(fā)放到12名農民工手中。黎平公安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為提升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艱辛付出,在維護社會穩(wěn)定和諧,人民安居樂業(yè)方面,黎平公安從不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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