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黎平縣一輛客車在鬧市街頭違停被交警暫扣。車主前去取車時稱,車上的幾萬元錢被民警偷走。
當天,民警巡邏至黎平縣五開南路信用社門口時,發(fā)現一輛黑色型普通客車違停,駕駛人不在車上,副駕駛和后排分別坐有兩個人,民警便上前要求車上人員通知駕駛人將車移開,車上人員說“馬上通知”,民警便繼續(xù)往前巡邏。
后來民警兩次巡邏到此地,見對方未將車開走,便將該車暫扣。
不久后,車主曹某氣沖沖來到交警大隊要求接受處理,民警便對其宣布違法停車需要150元罰款。此時,車主稱,其放在車上的幾萬元現金不見了,要求交警大隊賠償丟失的現金。
交警大隊當即與縣刑偵大隊取得聯系,刑偵大隊派民警對此案進行調查。原來是曹某被罰款心理不舒服,謊稱現金丟失誣陷民警。(吳正瓊 吳如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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