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感謝縣檢察院為我申請司法救助,感謝你們對我生活的關心和幫助,在我最困難的時候收到這筆救助金,不僅解決了燃眉之急,更讓我對未來的生活充滿信心和希望!”被害人楊某沖從劍河縣人民檢察院辦案人員手中接過司法救助金時激動地說道。
楊某沖,男,47歲,至今未婚,一人戶,系一起故意傷害案的被害人。楊某沖與楊某元因瑣事發(fā)生口角爭執(zhí),后楊某元持刀將楊某沖的頭部砍傷、左手砍斷,造成楊某沖嚴重殘疾,無法從事生產勞動,沒有經濟來源,且為治傷欠下數萬元醫(yī)療費,家庭經濟困難,遂向劍河縣人民檢察院提出國家司法救助申請。在了解案件相關情況后,承辦檢察官通過走訪調查,核實相關證據材料,得知楊某沖確因犯罪行為侵害造成生活困難,符合國家司法救助的條件,該院迅速啟動司法救助程序,積極為楊某沖爭取到救助金1萬元,并及時將救助金發(fā)放到其手中,解決了楊某沖的燃眉之急。
開展國家司法救助是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能,為認真貫徹落實最高檢《關于開展“司法救助助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推鄉(xiāng)村振興”專項活動的通知》要求,劍河縣人民檢察院以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和“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為契機,認真開展國家司法救助工作,在救助過程中高度重視案件受害人權益保護,切實將司法救助政策落到實處。
開展國家司法救助是檢察機關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理念的具體實踐,有利于順應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權益保障的新期待,有利于彰顯檢察機關的民生關懷,進一步密切檢民關系,有利于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增加社會和諧因素,實現(xiàn)公平正義。(石白蓮、萬兆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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