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體現(xiàn)了人民群眾對公安機關的信任。
但大量的無效報警,
不僅浪費警力資源,
影響公安機關的正常接處警,
也可能會給真正需要救助的群眾帶來麻煩。
盡管社會各界一直在呼吁
要合理利用110資源
但總有人不當回事
【案件回顧】:2020年12月13日凌晨1時許,劍河縣公安局革東派出所接到潘某110報警電話,稱其被詐騙,要求派出所出警解決。接到報警后,革東派出所值班民警向潘某核實警情,在核實的過程中,值班民警發(fā)現(xiàn)潘某的報警事項屬于私人感情糾紛,便耐心向其解釋所反映的問題不屬于處警范圍。但潘某不但不聽派出所值班民警解釋,還揚言如果不處理就繼續(xù)打110電話報警。在其后的兩個小時之內,潘某某連續(xù)10次惡意撥打“110”報警電話,并在電話中無理取鬧,辱罵110接警員,潘某的違法行為嚴重干擾了公安機關正常的接處警工作。
2020年12月13日,在查清相關違法事實后,劍河縣公安局革東派出所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guī)定,對潘某酒后多次惡意撥打110報警電話并辱罵接警員的違法行為給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潘某已于2020月12日13日送至劍河縣拘留所執(zhí)行拘留
警方提示:110是社會緊急公共資源,是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在受到侵害的“生命線”,其主要任務是接受公民報警和緊急求助,是維護治安、服務社會、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工具。公民經自身努力能夠解決的困難和問題,不要隨意撥打110,更不能無事?lián)艽?10取樂或惡意騷擾。對于謊報警情和惡意滋擾110報警電話的人員,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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